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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函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30 09:27:00

江西景光电子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底,我局对贵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发现下列问题:

1.未建立责任制度,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2.未执行危废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制度;

3.危废管理计划未报浮梁县环保局备案;

4.申报登记制度未落实;

5.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6.未开展应急演练;

7.未组织相关培训,无相关记录;

8.贮存场所未防渗、没有废水导排沟;

9.环评材料不全。

以上9点及未尽事宜,请你公司参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认真进行整改,并于2017年12月10日之前将整改材料及完成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局。浮梁县环保局要做好跟踪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在期限内将上述问题整改到位。

如逾期不改,我局将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对你公司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0798-8521857     潘  玥

收件邮箱:jdz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