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表
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属性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其它
受理单位
景德镇市环境保护局
受理方式
■网上 □窗口
办理地点
许可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即可受理.
申请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守法承诺书
3.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4.附图(工艺流程图和厂区平面图)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6.年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
7.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8.其他相关附件
许可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环保局办公室受理。 受理人员校对申请单位(人)提交的项目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经过大气科和水科会审后,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受理人员出具行政许可决定。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受理人员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告之不受理由,并终止项目办理。
法定许可时限
无特殊情况,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许可期限
无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咨询电话
0798-8528473
备 注
http://permit.mep.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
联系人
戴骏
所在部门
市环保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E-MAIL
278002051@qq.com
审批事项办事流程表
办理总时限
申请表名称
网上申报
审批
步骤
受理初审环节
办理部门
办理人及职务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需打印的文书或证照
不予受理告知书
备注
审核环节
市环保局办公室、大气科、水科
办理人
办公室:戴骏
大气科:薛超
水科:熊剑
4个工作日
办公室将相关材料转交至大气科、水科
环节
办理人及职务(AB岗位制)
石霖(办公室负责人、A岗)、
吴育红(副局长、B岗)
排污许可证